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衡山王使人 上书请废太 子爽,立孝为太子。爽闻, 即使所善白嬴之长安上 书,言孝 作輣车镞矢,与王御者奸, 欲以败孝。白嬴至长安,未及上书,吏捕嬴,以淮南事系。 王闻爽使白嬴上书,恐言国阴事 ,即上书反告太子爽所为不道弃 市罪事。事下沛 郡治。元年冬,有司公卿下沛郡求捕所与淮南谋反者未得,得陈喜於衡山王子孝家。吏 劾孝首匿喜。孝以为陈 喜雅数与王计 谋反,恐 其发之,闻律先 自告除其罪,又疑太子使 白嬴上书发其事 ,即先自告,告所与谋反者 救赫、陈喜等。廷尉治验 ,公卿请逮捕衡山王治 之。天子曰 :“勿捕。”遣中尉安、大 行息即问王,王具以 情实对。吏皆围王宫而守之。中尉大行还,以闻, 公卿请遣 宗正、大... 更多 >>